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灭生性除草剂,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恶性旱地常见的多种杂草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柑橘园除草,注意喷雾均匀,视杂草发生情况,可用药1次。
2、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3、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水产养殖区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6、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染水、混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7、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潄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贮于阴凉干燥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避免和粮食、种子或饲料同贮运。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4.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