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防治,施药时应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属昆虫神经性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体内神经传导,阻断神经末梢与肌肉的联系,使昆虫麻痹、拒食而死亡。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及蜂、蚕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续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如药液溅入眼睛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溅于皮肤:应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并请医生诊治。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