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产品宜在小菜蛾1、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者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施药后能迅速渗入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本产品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根据农药残留试验结果,本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产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家蚕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剩余的药剂用专用容器回收处理,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挪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与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产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避免在高温下施药,傍晚使用效果更佳。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药液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
3.如有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昏迷的患者喂任何东西或催吐。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产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