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4叶期对杂草进行均匀茎叶喷雾处理。按亩用量兑30公斤(两桶)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玉米除草剂,低剂量芽后用能有效地防除玉米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其被叶和根迅速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施用后杂草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一般条件下处理后20-25天植株死亡。玉米对该药有较好的耐药性,处理后出现暂时褪绿或轻微的发育迟缓,但一般能恢复。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请慎用。本品主要适用于马齿和硬质型玉米品种,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的敏感性差异较大: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制种玉米、玉米自交系对本品敏感、易产生药害个别马齿型玉米品种如登海系列、济单7号较为敏感,初次使用时应当先经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用药时如土壤干燥,请在隔天浇水至地表湿润,除草效果较好。
3、本品在杂草3叶期前使用防效最佳。砂质土壤不宜使用。
4、施药期气温应选择在20℃以上,使药效达到最佳。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冲洗。
7、本品不能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使用本品前后7天内,不可使用有机磷类农药。用有机磷农药进行种子处理的玉米田慎用。
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9、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