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和一定的渗透作用,且耐雨水冲刷。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建议与其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
5.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