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应掌握在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施药,常规方法喷雾,重点喷雾水稻中下部叶片和茎基部。
2、大风天或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兼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作用于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家蚕、鸟类有毒,蚕室、桑园、开花植物花期及养蜂场所附近禁用,施药时注意保护鸟类、赤眼蜂等天敌等有益生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本品。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
1、若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流通处并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药剂污染皮肤或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无特殊解毒剂,若不慎误服,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家畜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物、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