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三龄前使用,上午九点以前或者下午五点以后进行喷雾,有利于提高防效。2.本品对苜蓿、高粱、棉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2.对鱼、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使用时要避免污染河流、池塘和养蜂场所;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戴胶皮手套,严禁用手拌药。操作过程中进食,施药后要及时清洗喷药器械及受污皮肤。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