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虫害发生初期采用均匀喷雾法进行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残效期较长。适用于茶叶作物上茶小绿叶蝉害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用药1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鸟、鱼、蜜蜂、蚕等有毒,施药时请远离鸟类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蚕室、桑园施药,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5、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产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