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在甘蓝小菜蛾1-2龄若虫盛发时期开始喷药,用本品10-20克/亩为宜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能有效渗透作物叶片和害虫体壁,形成二次杀虫高峰。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
2.本品对蜜蜂高毒,避免在开花植物花期、有授粉蜂群的大棚及其他蜂群采蜜区使用。
3.本品对鸟类高毒,避免在鸟类保护区及其周边使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产生物高毒,避免在鱼类养殖水体使用,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家蚕高毒,避免在桑园使用,在桑园附近使用时,避免飘移到桑叶上,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施药时需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施药后立即清洗全身,更换衣物。
7.应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也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8.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3天。最多使用2次。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低毒。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果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水洗涤被污染的地方;如吸入喷洒雾滴或误服,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以及呕吐,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若病人呼吸困难,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可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灌食任何东西,
抢救时应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