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播种后2-3叶期,稗草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施药前一天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药后一至二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对稗草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严格按照说明使用,尽可能避免在高温下施药,严禁过量、重喷。2.初次使用请在当地技术人员指导下,先试验后应用,以免造成损失。3.后茬作物最好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严禁种植茄科、伞形花科、锦葵科、葫芦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4.喷雾施药必须保证兑水量40-50公斤/亩,禁止用机动弥雾机或超低量喷雾。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是要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误服立即催吐、洗胃。请携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感不适时,就医。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仍感不适请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饲料、粮食、饮料、食品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