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飞虱应将药液对准稻株中下部均匀喷雾,须在低龄若虫盛发期用药。
2、药液量喷足,一般为45 |
产品性能 | 1、本品是一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2、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对成虫没有直接杀伤力,可缩短其寿命,减少产卵量,并且产出的多是不育卵,幼虫即使孵化也很快死亡。对稻飞虱有良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现配现用,避免雨天作业影响药效;
3、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域附近禁用。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锋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胶靴,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5、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本品。
7、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防止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一旦中毒应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用阿托品1-5mg皮下静脉注射;用解定磷0.4-1.2g静脉注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或就医。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标签送中患者到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