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麦蚜虫发生初期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14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本品对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氯代烟碱类杀虫剂,有内吸作用,用于防治小麦蚜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鸟类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及口罩,避免 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理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有致敏性。使用中或使用后或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
2、皮肤接触和药液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15-20分钟,污染衣物,应立即脱下受污染的衣物,并清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若出现不适,应立即通知医生,根据医生的建议处理。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