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推荐使用本品400-600克/100千克种子;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处理。每100千克种子用药量加适量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烟碱杂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触杀作用,主要作用于害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作为拌种剂使用,能有效防治棉花蚜虫。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作物花期避免使用本品,桑园、蚕室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极高风险,避免接触。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吸烟、饮水、进食。施药后洗净手和脸。
6、拌过的种子不能当作食品或饲料直接食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症状如: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全身发抖,较严重时可能出现肌肉痉挛),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小于40℃)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