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于甘蓝蚜虫低龄幼虫盛发期开始用药,十天后视虫情进行第二次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内吸性好,传导快。该产品持效期较长,按推荐使用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 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 为延缓抗药性,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本品对鸟、家蚕、赤眼蜂、蚯蚓等有毒,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7. 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低毒,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保持安静。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