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虫害发生始盛期,甜菜液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甜菜液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诊治。
如眼睛不慎眼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至少20分钟,再用肥皂冲洗,然后用清水冲净,将药物对皮肤的影响减到最低。口服:立即送医院诊治,在病人清醒状态下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黄麻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