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施药间隔期60天以上。
2.本产品应用清水稀释,兑浑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
3.在柑橘园杂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适用于柑橘园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应用清水稀释,兑浑浊水稀释会降低药效。
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洒到柑橘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3.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均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4.使用本产品时应穿长衣长袖、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清洗干净,以免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产生药害。
8.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9.不宜与其他除草剂混用,以防降低效果。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2.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不适立即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种子、饲料等其同贮同运。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