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烟草移栽前杂草未出苗时对土壤表面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
2、本品避免与烟叶直接接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二硝基苯胺类农药和有机杂环类农药的混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属芽前除草剂,对已出苗杂草无效,用药前应先拔除已出苗杂草。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雨后植株太湿或中午气温太高时不宜施药,否则可能会降低药效或产生轻度药害。
5、避免在地表温度低于10℃的情况下施药,否则可能会降低药效。
6、选择晴天露水干后施药。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影响药效。
7、遇天气干旱时,应适当增加土壤湿度,灌水后再施药以充分发浑药效。
8、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但可以通过洗胃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