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现配现用,选在虫卵孵化高峰期前1-2天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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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二化螟·稻飞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开启包装时避免将药液溅入眼内和皮肤上。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
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易吸潮结块,但不影响药效。
5、本品对蜜蜂、鱼类、蚕桑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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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等。如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储运过程中,严禁锦上外泄,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
2、装卸时,严禁损坏包装,避免将物泄漏或遗洒。
3、储存时防潮,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