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甜菜田苗后防除阔叶杂草的内吸选择性茎叶除草剂,可防除藜、豚草、牛舌草、野芝麻、野萝卜、繁缕、荞麦蔓等甜菜田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开起本品容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面罩、乳胶手套、防毒渗透工作服。使用过的包装袋不可乱弃,应妥善处理,建议用抑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理。
2、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靠近或接触酸、碱性介质,以免本品在酸、碱介质中水解。
3、不慎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应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万一泄漏,应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由口鼻吸入应立即转入空气清新处;如误服应及时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不可引吐,应洗胃,使用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