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先将本剂有少量水兑成母液,现稀释至所需倍数喷雾。
2.在低龄或蚜或若虫始盛期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剂型具有粒度细、悬浮性较好的特点。使用后附着力较强,耐雨水冲刷,内吸性较强,活性较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多种刺吸式口器害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水稻21天,小麦20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水稻2次,小麦1次。
2、本品对蜂、蚕、鸟高毒,勿在蚕室、桑园附近使用,开花作物花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必须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使用本剂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药剂或需洗的部位清洗干净。
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可引起呼吸窘迫,口服后恶心、腹痛,严重者呼吸困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就诊。可催吐,以清水或4%碳酸氢钠洗胃,同时以硫酸镁导泻,并去除皮肤污染。重者要及早利尿,积极控制和纠正呼吸衰竭,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请将本药剂密封存放于干燥、避光、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物品同贮同运。开袋后,请务必扎紧袋口以避免受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