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预防稻瘟病的杀菌剂。原药为黄白色粉末。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本品加工农药制剂时必须穿防护衣或使用保护设施,避免眼睛或皮肤直接接触。药品及其废品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操作完毕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洗脸、手及其它裸露部位。避免吸入,不慎吸入对人体有害,工作时不要饮食,不要吸烟。
3、避免该原药污染水源,清洗药械或处理废弃物是的废液勿倾倒。
4、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治污染。
5、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
6、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
7、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用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沸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