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甘蓝、茶叶、烟草于害虫2-3龄幼虫盛发期,柑桔潜叶蛾于卵孵化盛期,苹果桃小食心虫于成虫盛发期和卵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在土壤中不移动,残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茶叶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柑桔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水洗手和洗脸。
4、本剂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如发现中毒现象,应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以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避免儿童接触。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