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菜青虫盛发初期施药,每隔7天施药1次,连续施药3次。采用喷雾法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击倒速度较快、击倒较强等优点。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的菜青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毒性较高,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性,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沾染到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