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建议在小菜蛾卵孵化期或低龄幼虫盛发期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0-14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 |
产品性能 | 该制剂为阿维菌素微乳剂,属生物杀虫剂,触杀、胃毒作用效果明显,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渗透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的神经传导,致使害虫麻痹、拒食、死亡。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肤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等。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在鸟类保护区、桑蚕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严禁药液注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荷塘内洗涤。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
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身感不适后立即将病人移至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