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花棉铃虫应掌握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亩用制剂量兑水40-60千克均匀喷雾。2、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含三个氟离子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标签送患者到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