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和菊酯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击倒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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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甘蓝、萝卜等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油菜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以上作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3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
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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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先按有机磷类农药中毒解毒,再按菊酯类农药中毒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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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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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