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3龄前)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 |
产品性能 | 它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主要是胃毒作用,兼有触杀作用,并用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适合防治甘蓝小菜蛾。 |
注意事项 | 1、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及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操作本品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收中毒。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到应及时清洗手脸。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随意丢弃。
5、建议对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
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