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喷雾时要均匀周到。
2、本品应于2-3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3、大风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尽量避免与药液接触。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立即用大量水洗手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6、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①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接触部分皮肤感到刺痛。2、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送到空气流通处,可请医生用半胱氨酸衍生物的液化气吸入治疗15分钟。②不慎接触皮肤,应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皮肤接触部位,干净后涂抹润肤膏,避免中毒者散失体温;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③误服,无特效解毒剂,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以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