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苯酰脲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具有渗透作用。可有效地防治杨树舟蛾。 |
注意事项 | 1、贮运过程中会出现少量分层,使用时应先将药液摇匀,以免影响药效。
2、本品对蜜蜂中毒,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周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藻类中毒、对水蚤剧毒,使用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其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