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1-3龄)及卵孵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触杀作用为铺,渗透性较强。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1、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2、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3、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