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红蜘蛛发生3-4头/叶时开始防治,螨卵孵化高峰期用药为最佳时期,连续用药间隔10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硫杀螨剂,水性化微乳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滞留药剂能杀死未接触药剂的螨类,该药在温度20℃以上条件下药效可提高,可控制成螨高温时发生。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在鸟类保护区、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高温、高湿下,本药对幼苗和新梢嫩叶有轻微药害。对柑桔新梢嫩叶等不宜低于2000倍。梨、李、桃、杏等对炔螨特敏感的作物禁止使用本药。
5、本品不可与呈现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7、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30天。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有微刺激。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时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如误服应立即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立即携标称将病人医院就诊。对症治疗,不要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