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危害期施药。根据虫害情况施药1-2次,施药间隔期为7天;牡丹刺蛾低龄幼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害虫主要以胃毒和触杀作用为主,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的甜菜夜蛾、牡丹刺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该药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对蜂、鸟、鱼和家蚕等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误服急救时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