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卵孵盛期及1-2龄幼虫期施药,每亩使用本品30-40克,兑水稀释,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1、本品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渗透性强,对害虫的神经传导具有抑制作用。
2、本品对叶片具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幼虫接触药液后出现麻痹症状。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遵守农药使用规范,或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天。
3、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等,施药完成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
5、注意在使用过程中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空容器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妥善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主要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误服马上催吐、洗胃。若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3、药液沾染皮肤和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防止由口鼻吸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之处,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