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2、建议选择在稻飞虱盛发初期施药,施药时应该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传导杀虫剂,能到达登记作物各个部位,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
2、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2次。
3、本品不要与铜、汞及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鸟、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施药时应戴上耐酸性手套,穿耐酸性胶鞋并穿戴好其他防护产品,避免药液与皮肤接触,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施药后洗手、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洗净工作服。
6、本品为液体剂型,开启药瓶时不要用力过大,以免药液散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7、清洗药械、药衣等要远离水源,避免污染水源;废旧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更不能作为他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9、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10、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急救治疗:1、药液不慎溅及皮肤、眼睛,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干净。
2、不慎误服,请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远离火源、热源,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