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期用药。
2、清晨或傍晚施用,防治效果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水性化制剂—水乳剂,具有触杀、胃毒功能,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竺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4、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6、该产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呕吐、全抽搐或惊厥、昏迷。急救治疗:1、如药液溅入眼睛及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⑴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⑵大量吞服时可洗胃;⑶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