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发生初期均匀喷雾。
2、喷雾后2小时内下雨要重新喷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具有内吸、胃毒、拒食、驱避作用,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持效期较长,杀虫作用、击倒速度较快等特点,持效期7-10天,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该产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