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稻纵卷叶螟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可施药1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经生物发酵提取的大环内酯双糖类抗生素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为2次。
2、本品对鱼类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