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宜以幼虫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施药时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生物源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乳化剂及溶剂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害虫身体麻痹死亡。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强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如误服,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得与饮料、食物、饲料等同贮同运。装卸堆放时应轻拿轻放防挤压,码堆高度不得超过10层。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0.57%。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