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期进行施药效果较好,7天后视虫情必要时进行第2次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杀虫剂,残效期较长,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主要以胃毒和触杀为主,杀虫活性较高。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该产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失效。
4、本品在上午10时前或下午4时后喷药最佳,尽量避免烈日下施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对蜂、鱼、蚕及水生生物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水施药器具。
7、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经口时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外,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