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应于稻飞虱发生初盛期用药,施药时应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瓜类、豆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能够抑制昆虫体内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防治水稻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6、本品用于水稻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