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低温、低湿、高温天气敏感,请避开上述条件施药,才能达到较好防效。
2、宜选择阴天或晴天下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生物杀虫、杀螨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及触杀作用。害虫取食后即出现麻痹状,不能再取食而死亡。杀虫杀螨速度慢,在施药3天后才出现防效高峰,但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不可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
5、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昨晚上轮换使用,以外防害虫对其产生抗药性。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误服:引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就医对症治疗,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阴凉、干燥通风处密封贮存。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勿倒置,勿强烈撞击。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