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建议在虫口密度较高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10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有效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其作用机制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药液要现用现配。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和鸟类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药液污染河塘等水域。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或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6、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5天。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