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棉花蚜虫低龄若蚜始盛期,亩推荐剂量兑水50升进行叶面喷雾。配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 |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或者农药混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3、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高,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荷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5、施药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后可引起呼吸困难,口服后恶心、腹痛,严重者呼吸困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及时携标签就医,无特定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