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是只可用于加工制剂的原药,不能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厂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啶类化合物,具有杀虫和胃作用,可以加工成乳油、可湿性粉剂、可溶粉剂、水分散粒剂等剂型,对人畜低毒,对天敌杀伤力小,对鱼毒性较低,对蜜蜂影响小。 |
注意事项 | 1、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
2、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规定场所掩埋。
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重者就医;吸入:将病人移到清新空气处,如果刺激不断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误服时要催吐,无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治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