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发生始盛期,每亩使用本品10-15克兑水60公斤,全株茎叶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1、本品能通过击透害虫体壁及作物表皮的蜡质层进入靶标部位,来杀死害虫。
2、本品胃毒、触杀、内吸多种方式协同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施药时,应发尽量避免与喷雾药液直接接触;应配戴面罩、覆盖口及鼻;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空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再用。用过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4、叶面喷洒对蜜蜂有危害,避免在作物开花期使用。
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6、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虾蟹套养稻田禁止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源。
9、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急救治疗:1、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3、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4、如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严防日晒雨淋,存放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