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应于大豆苗后3-5叶期,田间杂草2-5叶期,大多数杂草出齐时进行茎叶处理,过晚施药杂草抗药性增强,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乳氟禾草灵和精喹禾灵复配合剂,兼具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本品大高用量下对一些杂草也有封闭作用,但见草施药效果最好,可以起到封杀双效的作用。用于防除大豆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用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施药时应尽可能保证药液均匀,做到不重喷,不漏喷,且严格限制用药量。
3、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勿将药液雾滴飘移到邻近作物上。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此药。
7、本品不可与激素类除草剂混用。
8、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河塘等水体。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如药液喷到皮肤上,应用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服,应立即饮用大量牛奶、蛋清、动物胶等,并立即携带标签把患者送到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