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效果最佳,可视情况间隔7-10天再喷施一次。喷雾要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混用。
2、本品对鱼类、蜂、蚕毒性大,使用时不可以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不可污染蚕桑树。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使用时注意穿戴防护品,避免眼睛和皮肤直接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
4、若施药后3-4小时内遇雨,药效会降低,注意补施。
5、剩余药剂和废旧容器应妥善处理或深埋,不能随意丢弃。
6、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会感到刺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大量接触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严重时会昏迷甚至休克,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3、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误服后,立即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混放,贮运时注意防晒。
2、本品为易燃物,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和热源的地方。
3、贮放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