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制是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经皮肤吸入中毒。避免将药液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后,请医生诊治;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如有误服,立即携标签送患者到医院诊治,可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