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甘蓝小菜蛾,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3龄前)用药,防治棉花红蜘蛛于红蜘蛛始盛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棉花红蜘蛛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应注意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施药后要将器械清洗干净。
3、本品对鱼、水生生物和家蚕和鸟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并远离鸟类自然保护期。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
如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就医,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