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时期应在柑桔新梢期,新梢有蚜率25%左右,蚜虫发生始盛期叶片卷曲时,施药一次。用药喷雾时,重点喷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氯代烟碱类杀虫剂,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长,用于防治柑橘树。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桑蚕有剧毒,对鸟类高毒。对水生蚤类高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河塘、河流。切勿在桑园附近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地下饮用水水源附近禁用。
4、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人畜低毒。如误服,中毒时,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治疗。措施有: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如不慎吸入,应经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十五分钟以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本品应按农药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